
规制与完善:宠物殡葬行业法律法规现状及发展路径
随着宠物经济的蓬勃发展,“毛孩子”已成为众多家庭的重要成员,宠物身后事处理催生了规模庞大的宠物殡葬市场。《2025宠物殡葬用品市场洞察报告》显示,2024年全球宠物殡葬服务市场规模已达17亿美元,国内市场也呈现爆发式增长,服务涵盖遗体清洁、无害化火化、骨灰寄存、纪念物定制等全产业链环节。然而,行业快速扩张的背后,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、监管机制不健全、市场乱象频发的现实困境。多数从业者缺乏法定资质、违规土葬与随意丢弃遗体现象屡见不鲜,既埋下疫病传播隐患,也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。本文从现行法律框架、地方实践探索、核心法律痛点、完善路径四个维度,系统剖析宠物殡葬行业法律法规现状,为行业规范化发展、监管优化及立法完善提供参考,推动宠物殡葬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前行。
一、现行法律框架:分散性规制下的基础支撑
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宠物殡葬行业的法律法规,相关规制主要分散于《动物防疫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范性文件中,形成了以动物防疫为核心、市场登记为基础、环保要求为补充的分散性法律框架,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,但缺乏针对性与系统性。
(一)核心规制: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
宠物殡葬行业的核心法律规制源于《动物防疫法》,其确立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与无害化处理要求,是宠物殡葬机构合规经营的底线。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,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,开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,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,经审查合格后发给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,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。该证书载明申请人名称、场地、处理动物种类等核心信息,是宠物殡葬机构开展遗体处理业务的法定前提。
根据法律及配套规范,宠物遗体无害化处理特指通过物理、化学或生物学方法,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与寄生虫,防止疫病传播并避免环境污染的处理方式,其中高温焚烧(火化)是目前宠物殡葬领域最常见的合法方式,化制等其他方式需严格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标准。而土葬、随意丢弃、掩埋等行为,均不属于法定无害化处理范畴,被明确禁止。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九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,未取得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擅自开展无害化处理业务的,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为违规经营行为划定了处罚红线。
(二)基础保障:市场登记与经营范围规制
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为宠物殡葬机构的市场准入提供了基础规范,明确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,其中“宠物殡葬服务”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归类于“动物无害化处理(A5020)”,属于后置许可事项。这意味着经营者可先行办理营业执照,但必须在取得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等相关行政许可后,方可开展具体经营活动,严禁无许可超范围经营。
需特别注意的是,各地对动物无害化处理业务的审批要求存在区域性差异,经营者需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具体经营范围备案,经核准后方可正式运营。实践中,部分机构因未明确备案经营范围,或超出核准范围开展骨灰寄存、纪念物销售等增值服务,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,这也凸显了经营范围合规登记的重要性。
(三)配套要求:环保与场地相关规范
环保与场地规制主要依托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及地方环保规定,为宠物殡葬机构的场地选址、设施配置划定标准。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第六条明确要求,无害化处理场所需与居民生活区、生活饮用水水源地、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场所保持必要距离,场区需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,设置运输车辆与人员消毒通道,配备污水、污物处理设施及防鼠、防鸟、防虫设备,建立隔离消毒、日常巡查等防疫制度。第十条进一步细化了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特殊要求,包括设置无害化处理间、冷库,配备专用处理设备、运输车辆及病原检测设备,建立入场登记、处理记录、人员防护等制度。
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则从殡葬用地角度作出原则性规定,禁止在耕地、林地、城市公园、水源保护区、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,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。但该条例仅针对人类殡葬,未对宠物殡葬用地作出专门安排,为后续行业用地合规埋下隐患。此外,地方环保部门对宠物火化过程中的废气、废渣排放也有明确标准,机构需配备符合要求的环保设备,确保排放达标。
二、地方实践探索:差异化试点中的规范突破
在国家层面缺乏专门立法的背景下,部分省市结合本地宠物殡葬市场发展需求,出台了地方性规范文件与管理措施,开展差异化试点,为行业规范化积累了实践经验,也凸显了地方层面主动规制的积极探索。
(一)地方专项规范的出台与落地
部分城市已意识到宠物殡葬行业规范化的迫切性,通过出台专项通知、管理办法等形式,细化监管要求。例如,部分地区明确宠物殡葬机构需同时取得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《排污许可证》,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强化了防疫与环保双重合规要求;部分地区对宠物火化设备的技术标准作出明确规定,要求单炉处理量、焚烧温度、烟气停留时间等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,杜绝小型简陋设备造成的污染。
部分城市还探索建立宠物殡葬服务备案制度,要求机构在开展业务前向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环保等多部门联合备案,明确服务流程、收费标准、安全责任等内容,实现“事前备案、事中监管、事后追责”的全流程管控。这种多部门协同监管模式,有效破解了单一部门监管盲区,提升了监管效能。
(二)用地与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
针对宠物殡葬用地合规难题,部分地方探索多元化用地模式,破解行业发展瓶颈。例如,部分城市利用闲置工业用地、远离居民区的林地等合规地块,规划建设集中式宠物殡葬园区,统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、环保设施与纪念区域,实现集约化经营与规范化管理;部分地区鼓励宠物殡葬机构与公益性动物福利组织合作,依托福利组织的合规场地开展服务,规避用地审批难题。
在服务规范方面,部分地方明确要求宠物殡葬机构建立完整的服务台账,记录宠物信息、主人信息、遗体接收时间、处理方式、骨灰去向等内容,确保全程可追溯;同时规范收费行为,要求明码标价,禁止强制捆绑消费、乱收费等现象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部分地区还鼓励机构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,对无害化处理效果进行定期检测,提升服务质量与合规水平。
(三)地方实践的局限性与共性问题
尽管地方实践取得了一定突破,但仍存在明显局限性。一是区域性差异过大,不同省市的监管标准、审批流程、处罚力度不一致,导致跨区域经营的机构面临合规成本上升、监管衔接不畅等问题;二是部分地方规范层级较低,多为通知、意见等指导性文件,缺乏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,执行效果依赖地方部门的监管力度;三是部分创新措施缺乏配套政策支持,如集中式宠物殡葬园区的规划建设需协调国土、林业、环保等多部门,因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,推进难度较大。这些问题也反映出,仅靠地方试点难以解决行业全局性合规难题,亟需国家层面立法统筹。
三、行业法律痛点:合规困境与市场乱象的根源解析
尽管现行法律框架提供了基础规制,但由于缺乏专门立法、监管机制不健全、法律空白较多,宠物殡葬行业仍面临诸多合规困境,市场乱象频发,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,也制约行业健康发展。
(一)专门立法缺失,法律适用混乱
这是行业最核心的法律痛点。现行规制分散于多部法律法规中,缺乏针对性与系统性,部分条款存在适用冲突。例如,宠物骨灰是否属于“废弃物”、宠物纪念物销售是否需额外资质、宠物墓地的法律属性等问题,均无明确法律规定,导致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无所适从,监管部门在执法时也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。同时,专门立法的缺失使得行业准入标准、服务规范、责任划分、权益保障等核心问题缺乏统一规定,导致市场主体良莠不齐,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现象突出。
(二)资质审批严苛,合规成本高企
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的审批程序复杂,对场地、设施、人员、技术等要求较高,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场地改造、设备采购、人员培训等,导致多数中小型机构难以达到审批标准,无法取得合法资质。数据显示,目前全国范围内实际取得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的宠物殡葬机构数量十分有限,大量机构处于无证经营状态,或通过“挂靠”有资质企业的方式规避监管,埋下合规风险。此外,多部门审批流程衔接不畅,也增加了机构的合规成本与时间成本。
(三)用地合规难题突出,宠物墓地风险频发
由于《殡葬管理条例》未明确宠物殡葬用地的法律属性与审批流程,宠物墓地普遍存在合规风险。实践中,多数宠物墓地采用租赁林地、耕地或闲置地块的方式经营,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,属于违规用地。央视财经曾报道典型案例:某经营者以转租林地的方式开设宠物墓地,与宠物主人签订十年期安葬协议,后因拖欠租金失联,导致100多位宠物主人不得不自筹资金支付租金,宠物遗体面临迁移风险。这类案例频发的根源,在于宠物殡葬用地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与审批渠道,既无法纳入公益性殡葬用地范畴,也难以通过商业用地审批,成为行业发展的“卡脖子”问题。
(四)监管机制不健全,乱象整治难度大
宠物殡葬行业涉及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环保、林业、民政等多个部门,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职责划分,存在“多头监管”与“监管盲区”并存的现象。例如,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动物防疫资质审批,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范围与收费监管,环保部门负责污染治理,民政部门对殡葬服务无明确监管权限,导致部分违规行为出现后,各部门相互推诿,整治效果不佳。此外,部分无证经营机构隐蔽性强,多采用“家庭作坊式”运营或流动服务模式,监管部门难以排查,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乱象,如违规土葬、使用简陋设备火化、骨灰掺混等问题屡禁不止。
(五)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
由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,宠物主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。一是服务标准不统一,部分机构存在虚假宣传、偷工减料等行为,如承诺“单独火化”实际采用集体火化,骨灰寄存服务缺乏安全保障;二是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,当出现服务质量问题、骨灰丢失、墓地被强制迁移等纠纷时,消费者难以依据专门法律维权,只能通过合同法、侵权责任法等一般性法律主张权利,举证难度大、维权成本高;三是缺乏惩罚性赔偿制度,对机构的恶意违规行为难以形成有效震慑,难以弥补消费者的情感与财产损失。
四、完善路径: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
破解宠物殡葬行业法律困境,需立足行业发展实际,结合现行法律框架与地方实践经验,从立法、监管、行业自律三个层面协同发力,构建系统完备、针对性强、可操作的法治保障体系,推动行业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。
(一)加快专门立法,填补法律空白
出台专门的《宠物殡葬管理条例》或《宠物殡葬服务规范》,是解决行业法律困境的根本路径。立法需明确以下核心内容:一是明确行业定位与监管主体,将宠物殡葬服务纳入民政部门主导、多部门协同监管的范畴,划分各部门监管职责,避免监管盲区;二是细化市场准入标准,结合不同规模机构的实际情况,制定差异化的资质审批要求,简化中小型机构的审批流程,降低合规成本,同时严格禁止无证经营;三是规范宠物殡葬用地,明确宠物墓地的法律属性、用地类型、审批流程,划定禁止用地区域,鼓励建设公益性宠物殡葬园区,探索宠物骨灰树葬、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;四是统一服务标准,明确遗体接收、无害化处理、骨灰保管、纪念服务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,要求机构建立全程可追溯台账,禁止骨灰掺混、虚假宣传等行为;五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,建立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,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,对恶意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。
(二)优化监管机制,强化执法效能
在立法完善的基础上,构建“事前审批、事中监管、事后追责”的全流程监管机制。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与备案制度,整合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环保、国土等部门的审批流程,实现“一窗受理、并联审批”,提升审批效率;二是强化日常监管,采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与常态化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排查无证经营、违规用地、环保不达标、服务不规范等问题,对中小型机构与流动服务主体加大排查力度;三是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,要求机构将服务台账、处理流程、收费标准等信息录入平台,实现全程可视化监管,提升监管精准度;四是健全执法联动机制,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,形成监管合力,对跨区域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;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,鼓励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,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行为。
(三)加强行业自律,提升合规意识
行业自律是法治保障的重要补充,需推动形成“政府监管、行业自治、企业自律”的多元治理格局。一是成立宠物殡葬行业协会,制定行业自律准则与服务规范,引导机构诚信经营、合规运营,开展资质认证与等级评定,树立行业标杆;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,针对动物防疫、环保技术、服务规范、法律知识等开展专项培训,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合规意识;三是鼓励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,引入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机构,对服务质量、环保达标情况等进行认证,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;四是加强行业宣传,普及宠物殡葬法律法规与合规知识,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合规机构,形成“劣币淘汰”的市场环境。
(四)衔接地方实践,统筹区域发展
国家层面立法需充分吸收地方试点的成功经验,同时统筹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一是将地方行之有效的集中式殡葬园区建设、多部门协同监管、服务台账追溯等措施,上升为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;二是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自主权,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细化准入标准、用地政策、收费规范等内容,兼顾统一性与灵活性;三是建立区域监管协同机制,加强不同省市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,破解跨区域经营的合规难题,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。
五、结语
宠物殡葬行业的规范化发展,既是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,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。当前我国宠物殡葬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碎片化、空白化问题,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瓶颈,亟需通过专门立法、监管优化、行业自律协同发力,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。
从现行分散性规制到专门立法的完善,从地方试点探索到全国统一规范的形成,宠物殡葬行业的法治建设需要兼顾法律的强制性与行业的特殊性,既要守住疫病防控、生态环保、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底线,也要为行业创新发展预留空间。相信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,宠物殡葬行业将逐步摆脱“野蛮生长”的困境,走向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生态化发展道路,既为宠物主人提供有温度、有保障的告别服务,也让每一份跨越物种的真挚情感,都能在法治的护航下得到温柔守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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